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采取措施缓释所得税影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采取措施缓释所得税影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宝湾物流 REIT
场内简称 华泰宝湾物流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303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9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
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华泰
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交易背景
根据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披露的交易安排,本基金合同生效后,购买“华泰资管-宝湾物流仓储 1 号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全部份额,专项计划将向 SPV 和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项目公司对 SPV 进行吸收合并后,SPV 将被注销,专项计划直接持有对项目公司的债权,从 SPV 注销日起开始计算利息。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起生效。根据 2024 年 12 月 17 日刊登的《华泰
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项目公司与相应 SPV 的吸收合并已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项目公司存续并承继相应 SPV 的全部资产、负债等,项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不变,股东均变更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
鉴于吸收合并完成日临近年末,导致了自竞买审计基准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项目公司产生可供分配金额测算之外企业所得税,该事项将对本基金在 2024 年的可供分配金额造成影响。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做出以下缓释措施。
三、缓释措施的具体安排
为缓释 2024 年度项目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本基金的影响,经基金管理人与发起人/运营管理机构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物流”)协商,宝湾物流在完成内
部决策程序后,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签署了《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事宜的
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自竞买审计基准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向基础设施 REIT 基金予以等额补偿。企业所得税补
偿款项的金额根据项目公司实际承担的企业所得税计算确定(以项目公司对自竞买审计基准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完税证明及年度纳税申报表记载数据与
交割审计报告为依据确定)。本公司应于项目公司实际缴纳 2024 年度所得税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基础设施 REIT 基金托管账户支付该等补偿款项。”初步预计共补偿金额 185 万
元~255 万元(最终以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完税证明及年度纳税申报表记载数据与交割审计报告为依据确定)。
四、对本基金的影响
鉴于吸收合并已经完成,专项计划对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已经开始计算利息,宝湾物流决定以补偿的方式全额化解本次项目公司产生可供分配金额测算之外的企业所得税事项对本基金的影响,本次采取的缓释措施对于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具有积极重大的意义。
在后续年度,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和主管税务部门的意见,合理设定股东借款利率以实现税前扣除,节约存续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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