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5
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已于2024年5月11日获证监许可〔2024) 766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场 内简称为华泰宝湾物流REIT,基金代码为180303。
2、本基金是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 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44年,本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 形下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存续期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 基金可延长存续期。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由于基金扩募引 起的份额总额变化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并开通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基金上市交易后, 除按照基金合同等约定进行限售安排的基金份额外,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
投资者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转托管参与深交所场内交易, 具体可参照深交所、中证登规则办理。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询价工作己于2024年9月3日完成。基金管理人根据询价报 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的份额发售价格为4.062元/份。该价格不高于剔 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5、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亿份,本次发售由战 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基金管理人确定的初始战 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2.28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6%。其中,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0.90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 的比例为30%;其他战略投资者拟认购数量为1.38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 例为46%。网下初始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0.504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 的比例为16.80%,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70.00%。 公众投资者初始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0.216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20%,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30.00%。最终战略 配售、网下发售、公众发售份额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如有)。
6、本基金募集期为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止,投资者应 在募集期内全额缴款(含认购费)。其中,若网下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 申请份额总额超过网下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实行全程比例配售;若公众投资者 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实行末日比例 配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公众 部分的发售,届时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 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所有战略投资者需根据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的规定,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 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在募集期内全额缴纳认购款。具体详见本公 告“四、战略配售”。
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申请并同时向基 金管理人完成网下认购缴款,方可认定为有效认购。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认 购时,应当按照确定的认购价格填报一个认购数量,其填报的认购数量为其在 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具体详见本公告“五、 网下认购”。
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或场外方式认购基金份额,参与本基金场内认购 的,应当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参与 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 金账户。本基金场内认购以份额申请,场外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可以多次 认购本基金份额,场内认购每次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者其整数倍,场内认购 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场外认购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0元(含认购费), 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具体认购数额限制、规则等 以其各自规定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六、公众投资者认购”。
凡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 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若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 则其仍需完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但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7、本次发售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八、中止发售情况”。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 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
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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