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7:33:04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 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易 方达广开产园REIT, 基金代码:18010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含)。其中,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 年8月23日,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8月 27日(含)。
基金募集期内,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 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决定对部分认 购申请实施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亿份,本次发售由战略配 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根据《发售公告》,本次初始战 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6.64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83%;本次网下发售 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0.952亿份,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 70%;本次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0.408亿份,占扣除向战略投 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30%。
截至2024年8月27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2家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战略配 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认购款, 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6.64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83%。 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8月27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个有效 报价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 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7,354.70万份。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将在本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8月23日,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6,758.7042万份。 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二、比例配售结果
( 一 )战略配售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 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二)网下认购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 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基金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 的配售比例。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54.85545702%,最 终确认份额保留至整数位。
网下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有效申请份额×网下投 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该公式仅供参考,因比例配售后,所有网下投资者 确认的份额需与本次拟向网下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相等,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 将对投资者确认份额进行微调,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 份额为准。
(三)公众认购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 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 则,本基金2024年8月23日(公众发售最后认购日)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 实际确认比例为60.365696%,最终确认份额保留至整数位。
公众投资者于场内提交认购申请的,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的计算方式为:2024年8 月23日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2024年8月23日公众投资者场内提交的有 效认购申请份额×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公众投资者于场外提交认购申请的,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的计算方式为:2024年8 月23日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申请确认份额=(2024年8月23日公众投资者场外提交的 有效认购申请净认购金额÷发售价格)×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上述公式仅供参考,因比例配售后,所有公众投资者确认的份额需与本次拟向 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相等,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确认份额进行微调,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