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8 月 9 日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华夏合肥高新产园REIT(场内简称: 华夏合肥高
新REIT)
公募REITs代码 180102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华夏合肥高新创
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6月30日
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
日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公募REITs份额净值
(单位:元)
-
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
金额(单位:元)
18,997,496.22
本次分红比例 99.9658%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
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
配金额(单位:元)
18,991,000.00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公募REITs份额)
0.271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第2次分红
注: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 90%
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基础设施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
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18,991,000.00 元,占截
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 99.9658%。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照本次分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8月13日
除息日 2024年8月14日(场内) 2024年8月13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8月16日(场内) 2024年8月15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1、 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 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暂停跨系统转
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本基金于本收益分
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 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3 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
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于
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在合并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计算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
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
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可供分
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期初现金余额; 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对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包括
重大资本性支出、未来合理期间内需要偿付的经营性负债、运营费用。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可供分配金额为 18,993,189.69 元。
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 18,997,4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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