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原始权益人增持基金份额计划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8
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基金原始权益人增持基金份额计划进展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华夏合肥高新产园REIT
场内简称 华夏合肥高新REIT
公募REITs代码 180102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期 2022年9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华夏合肥高新
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
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关于原始权益人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了《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原始权益人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公告》,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新股份”)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竞价、大宗交易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不超过2,800万份,不超过本基金已发行基金总份额的4.00%。合肥高新股份拟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增持批复之日起不超过12个自然月(含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实施增持。
三、关于原始权益人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合肥高新股份的通知,合肥高新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6日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增持计划的批复。根据增持计划安排,合肥高新股份自2023年12月26日(含)起不超过12个自然月(含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实施本次增持。
合肥高新股份承诺,本次增持的基金份额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不会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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