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
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我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2 日 15:00 起至 2020 年 4 月 3 日
17:00 止,计票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7 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现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份额为 1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0.0030%,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费用明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0.75 万元,律师费 1 万元,共计 1.75 万元。为了保护
持有人的利益,以上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机构是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见证律师是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 400-678-3333 咨询。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