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6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目录
重要提示......2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3
三、财务会计报告......4
四、清算情况......8
五、备查文件......13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重要提示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1年10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30号文准予注册,自2011年12月28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
存续期内,出现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3000万元的情况下,本基
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截止到2018年3月16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3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已达到终止《基金合同》的条
件,本基金据此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详情请
见刊登在2018年3月17日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上的《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8年3月17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
3月17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通力律师事务对清算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