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11 07:11:42 股吧网页版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1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1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18001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12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203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位:人民币元)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9,807,663.2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36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第二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80%。截止基准日,本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为 46,246,122.19 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本年度(共分红 2 次)合计应分配金额=年度可分配收益*80%=36,996,897.75元。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的,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1 月 1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2 年 1 月 14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自基金托管账……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