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5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保本周期到期相关规则的公告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首次募集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号文批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04年3月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每个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为2004年3月2日至2007年3月1日,第二个保本周期为2007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1日,第三个保本周期为2010年3月2日至2013年3月1日,第四个保本周期为2013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1日,第五个保本周期为2016年3月2日至2019年3月1日。
鉴于本基金第五个保本周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根据《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不能满足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下一保本周期确定担保人,因此从第五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2019年3月1日)开始本基金将不再提供保证,亦不再承诺保本,并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在第五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取消本基金保证担保并修改基金合同且转型成新的基金品种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基金取消保证担保并修改基金合同且形成新的基金品种的相关议案,则本基金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起实施转型。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同意取消保证担保并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新的基金品种,鉴于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下一保本周期确定担保人,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法宣布本基金终止。
本公司决定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3月1日(以下称为“到期操作期间”)进行本基金第五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本基金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到期操作期间内,可以选择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或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前提是销售机构已开通由本基金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的相关业务),或者在第五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即2019年3月1日)交易时间结束后赎回或转换
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或选择继续持有并转入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新的基金品种。
一、本基金第五个保本周期到期的相关规定
1、本基金第五个保本周期将于2019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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