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1-22 09:50:48 股吧网页版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2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改内容

“一、前言”的第一段、“八、基金持有人大会”、“十三、基金

的申购与赎回(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的第

4 条规定、“ 二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三)收益分配原则”

2004 年 10 月 16 日 中的第 6 条规定、“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中(一)、(二)、

(三)、(四)款的规定;另外,将原《基金契约》中“(基金)

契约”的提法一律改为“(基金)合同”;“(基金)持有人”改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单位改为“(基金)”份额。

2007 年 5 月 29 日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第(七)款“申购份额与赎回金

额的计算方式”第 1 项“申购份额的计算”

2007 年 9 月 29 日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七)

款第 2 项、第(八)款第 1 项“特殊情形的处理”

2018 年 3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