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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6 09:06:07 股吧网页版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16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9月29日证监基金字[2002]71号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02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及防范”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集中度风险、政策风险和监管规则变化风险等。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风险及防范”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05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0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23年第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23
五、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47
七、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48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58
九、基金的投资...... 59
十、基金的业绩...... 71
十一、基金的财产...... 72
十二、基金财产估值...... 73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7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84
十七、侧袋机制...... 90
十八、风险及防范...... 93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99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1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103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4
二十三、备查文件...... 105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6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9

一、绪言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以及《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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