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4
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12月29日证监许可[2018]2234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930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9302。
4、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本基金将自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19日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其中,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公开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也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认购期内具有基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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