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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2-09 09:13:08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交易价格波动的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09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交易价格
波动的提示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旗下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9105,场内简称:东证睿华,以下简称“本基金” )二级市场连续出现较
大溢价, 2018 年 2 月 7 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1.520 元,与同日基金份额净值 1.402 元相比,溢价
幅度达到 8.42%。 2018 年 2 月 8 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1.540 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8 月 4 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在封闭
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
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
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基金管
理人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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