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网络方式、短信方式组织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进行了表决。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9年2月25日0:00起,至2019年3月19日
17:00时止。2019年3月2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有效基金份额”)共计438,242,711.8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828,275,116.82的52.910%,满足法定召开条件。其中有329,363,569.46份基金份额表决同意,占有效基金份额的75.156%;69,540,832.28份基金份额表决反对,占有效基金份额的15.868%;39,338,310.14份基金份额表决弃权,占有效基金份额的8.976%。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超过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基金份额的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具体如下:公证费15000元,律师费50000元,合计65000元。
二、本次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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