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关于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表决。会议投票表决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 17:00 止
(纸质表决票的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短信投票的,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记录时间为准;通过电话投票的,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时间为准;通过网络投票的,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112,376,203.13 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
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215,050,902.14 份)的
52.2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110,563,098.90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占有效基金份额的 98.39%;841,422.46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占有效基金份额的 0.75%;971,681.77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占有效基金份额的 0.86%。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超过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基金份额的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人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
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25,000 元,合计 35,000 元,由基金财产承
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的转型安排如下:
1、安排办理赎回业务的转型选择期
基金管理人将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下一交易日(2024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预留二十个交易日作为转型选择期供持有人做出选
择。转型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将场内份额进行场内赎回、或者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到场外后继续持有场外份额,同时转型选择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开放场外赎回业务。此外,转型选择期期间本基金继续暂停场内申购、场外申购业务,以及场外转场内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在转型选择期期间,由于需应对赎回等情况,本基金在选择期内豁免《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转型选择期内,本基金赎回业务仍采用变更前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
若转型选择期结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将场内份额进行场内赎回、或未主动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到场外的,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场内基金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后续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对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选择期结束后,投资者未赎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相应变更为汇安裕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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