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2
关于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
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 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融
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
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年 12 月 15 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
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路,基金代码: 168201)和一带
一路 A 份额(场内简称:一带 A,基金代码: 150265)。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后一带一路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折
算日折算前一带一路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内份额分
配给一带一路 A 份额持有人。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将按一份一带一路
A 份额获得新增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
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一带一路 A 份额,一带一路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比例。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折算
NAV 后母=NAV 前母-0.5×( NAV 前 A-1.000)
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数=0.5×NUM 前母×( NAV 前 A-1.000) /NAV 后母
其中:
NAV 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净值,下同
NAV 后母:定期份额折算后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净值,下同
NAV 前 A:定期份额折算前一带一路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NUM 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外份额的分
配;持有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内份额的分
配。
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中
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一带一路 A 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一带一路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一带一路 A 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一带一路 A 份额的份额数
一带一路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数=[NUM 前 A×( NAV 前 A-1.000) ]/NAV 后母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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