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5-19
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15年5月22日
公告日期:2015年5月19日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规则》的规定编制,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15年5月5日登载于《证券日报》和本公司网站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节基金概览
一、基金名称: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股票型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四、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路”,基金代码:168201)、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一带一路A份额(场内简称“一带A”,基金代码:
150265)与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一带一路B份额(场内简称“一带B”,基金代码:150266)。其中,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
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进行申购与赎回。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销售网点和会员单位的名单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列明。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七、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与一带一路A份额、一带一路B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分拆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1份一带一路A份额与1份一带一路B份额的行为。合并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一带一路A份额与1份一带一路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2份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投资人应当在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的营业场所或按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份额配对转换。
八、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一带一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一带一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将按1份一带一路A份额获得新增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一带一路A份额、一带一路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九、不定期份额折算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份额折算,即:当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元;当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分别对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一带一路A份额和一带一路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一带一路A份额和一带一路B份额的比例仍保持1:1不变。份额折算后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净值、一带一路A份额和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十、截至2015年5月15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68,076,347.87份,其中一带一路份额92,447,523.87份,一带一路A份额为987,814,412.00份,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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