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4
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2021 年 1 月 20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2021 年 2 月 24 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融一带一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60号文注册,于2015年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由基金管理人召集,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10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一带 A 份额、一带 B 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22日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zrfunds.com.cn)上的《关于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自 2020 年 11 月 05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11 月 05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首次清算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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