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31
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2018 年 7 月 25 日,《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9 年 3 月 22 日届满,自封闭期届满后下一工作日即 2019 年 3 月 25 日起,九
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延续变更注册前基金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采用封闭式运作,封闭期起始之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变更注册前基金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场内份额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场内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偏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或溢价交易,从而影响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以及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场内交易或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基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变化,已对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更新本基金的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的评估更新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和股指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涉及《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变更的相关内容部分、重要提示、基金的历
史沿革和存续部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2 月 29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8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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