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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8 07:38:56 股吧网页版
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08

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九泰锐诚定增混合(场内简称:九泰锐诚)
基金主代码 16810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截止收益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08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1,682,942.3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514,648.1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7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7 年度第一次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
年不得少于 1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 90%。
( 2)在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本次收益分配占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94.48%。
2、与收益分配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场内) 2017 年 12 月 15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场内) 2017 年 12 月 19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本基金按派发红利总额的 3‰收取本次分红手续费 (手续
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以上部分予以免收),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本次分红免收投资人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场内简称:九泰锐诚,
代码: 168108)将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0:3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临时停牌。
( 2)权益分派期间(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本基金暂停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 3)在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jt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0606)咨询相关事项。
(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
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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