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15
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而来。根据《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封闭
期届满后,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自动转换为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九泰锐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2018 年 6 月 15 日,《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模型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并不基于量化策略进行短期频繁交易。因此本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将依赖于量化模型,从而导致本基金所面临的模型风险高于传统混合型基金,存在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佳的风险。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以及封闭期届满后,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或申购赎回
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以下同)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基金风险等级的划分,系基于销售机构建立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方法做出的评价结果,且该等结果可能随销售机构关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划分因素的变化而动态调整。此外,销售机构可能会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市场变化或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销售机构的基金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与基金法律文件披露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存在不同。并且,基于评价方式的差异,不同销售机构对同一基金产品的评价结果可能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销售机构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本基金风险等级之间的适当性匹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风险等级评级结果,结合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和股指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信息截止日
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
目 录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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