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31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据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2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信息披露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上述修改系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 http://www.jtamc.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详细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进行咨询。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