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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03 06:02:24 股吧网页版
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03

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而来。根据《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封闭
期届满后,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自动转换为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九泰锐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2018 年 6 月 15 日,《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模型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并不基于量化策略进行短期
频繁交易。因此本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将依赖于量化模型,从而导致本基金所面临的模型风险高于传统混合型基金,存在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佳的风险。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以及封闭期届满后,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或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和股指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1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8 号楼 A 栋 101-120 室、
201-222 室

设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2014 年 7 月 3 日至长期

电话:010-57383999

传真:010-57383966

联系人:韩炳光

股权结构:昆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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