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2-27 08:43:23 股吧网页版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2018/12/2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27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及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18年12月27日起增加以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的下列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A类:168106
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C类:168107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施燕华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www.gw.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35/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除通过上述新增销售机构外,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咨询,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jtamc.com查询相关产品文件。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临时公告等资料,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