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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9 08:12:1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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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9

关于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九泰盈华量化混合
基金主代码1681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6月15日(该日期为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根据合同约定,2018年12月19日起转换为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8年12月19日
赎回起始日2018年12月1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8年12月1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九泰盈华量化混合A九泰盈华量化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810616810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是是
注:根据《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封闭期届满日为2018年12月18日。在符合本基金继续存续的条件下,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即2018年12月19日起,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A类份额基金简称变更为“九泰盈华量化混合A”,场内A类份额基金简称变更为“盈华A”,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8106;场外C类份额基金简称变更为“九泰盈华量化混合C”,场内C类份额基金简称变更为“盈华C”,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8107。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8年12月19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7*24小时受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但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
15:00后提交的业务申请视同下一基金开放日提交的业务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代理销售机构场外申购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没有限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不设级差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费用项
单笔金额(M)
收费标准
申购费
(场外)
M<50万元
1.5%

50万元≤M<100万元
1.0%
100万元≤M<500万元
0.5%
M≥500万元
按笔固定收取,每笔1000元
申购费(场内)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同时是场外基金销售机构时,其场内申购费率优先取其场外申购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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