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5
关于九泰锐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九泰锐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2019年
5月21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九泰锐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2、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所示: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168104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申购金额分档设置。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费用项单笔金额(M)收费标准
申购费
(场外)M<100万元1.50%
100万元≤M<300万元1.00%
300万元≤M<500万元0.50%
M≥500万元按笔固定收取,1000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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