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4
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27 日证监许可【 2016】 1438
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
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
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
之间定期开放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与交易。 在场内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
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而影响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以及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基金投资有明确
锁定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故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
的净值。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或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
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
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
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股指期货和权证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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