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1-17 09:23:30 股吧网页版
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7

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4 月 1 日证监许可【2015】511 号
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含第五年)仅对场外基金份额每年受限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且申购赎回业务采取“以申定赎”原则,发生申购赎回份额部分确认时,采取“按比例确认”原则。固可能出现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但无法完全确认或完全无法确认的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每年受限开放日无法全部赎回或全部无法赎回时,可以将基金份额进行跨系统转托管到场内交易。在场内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而影响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尤其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五年内(含第五年),本基金以参与投资定向增发股票为主要投资目标,公募基金参与定向增发股票投资需采取摊余成本发进行估值,固本基金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基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变化,已对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更新本基金的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的评估更新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43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4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运作方式、申购与赎回...... 4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0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