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1
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第二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风险提示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4日发布公告,
中止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8101,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二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根据2017年9月6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
票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17】6号)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
9月8日起调整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当日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于2017年9月19日恢复第二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
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方式见2017年9月11日“关于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恢复第二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确认或全部无法确认的风险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场内份额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可上市交易。场外份额每年定期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此开放日为受限开放日,受限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可采取部分确认的方式确保本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后总份额基本保持不变。
场外份额受限开放出现部分确认的情况时,遵循“按比例确认原则”,即按照“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与“赎回预约期和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预确认比例,按照该比例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由于本基金受限开放申购、赎回规则的设置,参与本次受限申购赎回的投资者在受限开放日结束后,可能出现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确认或全部无法确认的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出现相关情况的风险。
二、转托管业务相关风险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含第五年),只开放跨系统转托管,不开放系统内转托管。
(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涉及的账户规则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跨系统转托管只限于在证券账户和以其为基础对应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进行(即证券账号同中登开放式基金账号后10位)。
其中,已有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以其持有的证券账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场外尚无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配发开放式基金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配发新的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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