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2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63号)注册并进行了募集,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5】1973号)书面确认,《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6日正式生效。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221号)准予变更注册为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9年2月18日,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9年4月1日起,《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备选成分股。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其他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