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09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数米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年9月9日起,针对数米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8001)不参与本次调整,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为准。
除了上述基金产品外,适用本公司旗下在数米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销售的所有开放式基金。
二、调整内容
自2015年9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销售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数米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购金额下限,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数米基金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数米基金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一)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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