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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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
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在规定
媒体上发布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并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述规定媒
体发布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顺利召开, 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 17: 00 止
(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0 层
邮政编码: 100033
联系人: 孙瑶
联系电话: 4009-258-25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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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详见《关于终止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即在 2021 年 4 月 19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
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下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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