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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08 09:38:22 股吧网页版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当日旗下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08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当日旗
下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16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实施指数熔断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关于深圳市场实施指数熔断的公告(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
7%)》、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指期货熔断的通知》(上述交易所简称“交易
所”),交易所于2016年1月7日09时58分开始实施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
今日不再恢复交易。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
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以及《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
实施后旗下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提示性公告》,我司旗下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指数熔断期间的相关业务处理规则公告如下:
1、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今日场内申购赎回业务于
09:42~09:57、09:58~15:00期间暂停办理。
2、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今日场外申购、赎回、基金
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截至09时58分,相关业务登记结算规则遵循中登公司的规定。
3、基金认购申请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4、投资者如需了
解业务详情,可咨询代销机构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公司:(1)客户服务电话:400-
920-0699(免长途话费)(2)公司网站:www.hcmirae.com
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当指数熔
断并伴随发生基金的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部分
延期赎回或暂停基金的赎回,届时投资者在熔断实施前提交的申请也可能被部分或全部拒
绝,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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