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07
关于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
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 40 个工作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LOF)
基金代码: A 类: 167705; C 类: 16770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
本基金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特此提示。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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