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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04
关于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德邦量化新锐股票(LOF)
基金代码:A 类:167705;C 类:167706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
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特此提示。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21-77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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