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盈米基金最低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10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盈米
基金最低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2 月 10 日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经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盈米基金”)协商一致,自 2021 年 2 月 18 日起,本公司德邦量化
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德邦量化新锐股票(LOF)”;基金代码:A 类“167705”,C 类“167706”)在盈米基金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
一、调整方案
本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2 月 18 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上
述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限额调整为人民币 10 元。
盈米基金在符合上述设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最低限额,具体以盈米基金公告为准,投资人需遵循盈米基金的相关设定。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盈米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适用本公告业务规则。
如以上各业务最低限额与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进行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请遵循盈米基金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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