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1-25 09:19:30 股吧网页版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宁波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5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宁波银行为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月2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宁波银行为代销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全称 简称 基金代码

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德邦量化优选股 A类:167702

资基金(LOF) 票(LOF) C类:167703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 德邦量化新锐股 A类:167705

资基金(LOF) 票(LOF) C类:167706

二、开通业务

自2021年1月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同业基金销售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和本公司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具体业务办理事宜。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21-7788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