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1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dbfund.com.cn)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98号文准予变更注册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1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22日17:00点止(送达时间以本基
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联系人:邹瑶
联系电话:021-2601087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2日,即在2017年12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含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和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下同)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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