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9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 12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3 年 5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3]673 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2 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宝利 A、宝利 B 的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24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
合同内容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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