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鼎沣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发布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
大华鼎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并于2018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平安大华
鼎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平安大华鼎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18年7月11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17:00止(以
本通知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1706/1708
联系人:丁青松
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平安大华鼎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平安大华鼎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7月10日,即该日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
站下载(www.fund.pingan.com)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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