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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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鼎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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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鼎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9月20日证监许可[2016]2137号文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6月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100%; 债券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 开放期内或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
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
金一倍的现金; 开放期内或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二级市场交易卖出基
金份额变现。在证券市场持续下跌、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等情形下,有可能
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
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以参与投资定向增发股票为主要投资目标,公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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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参与定向增发,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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