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9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年第1期
(由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 2019年4月25日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2月21日证监许可[2016]3140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6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为18个月,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至18个月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止。自2018年10月26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8年10月25日起,基金的管理人法定名称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投资者造成混淆和误导,基金名称由“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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