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3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
名称变更的公告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
4月26日成立。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18个月,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至18个月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止。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自2018年10月26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不变,场内基金简称为“平安鼎弘”,基金代码为167003。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转换后基金的申购、赎回自2018年10月26日开始办理,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