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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15 10:07:53 股吧网页版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结束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15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结
束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 于2018年2月28日
发布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实施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自2018年2月28日起, 投资者通过基
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赎回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代码: 167001,以下简称“本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
为了切实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决定结束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优
惠活动。该基金的费率优惠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6日(含当日),对2018年3
月16日下午15:00以前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赎回提交的有效
赎回申请将全部按照优惠的赎回费率予以确认。 对于2018年3月16日下午15:00以
后提交的有效赎回申请, 将恢复适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的赎回费率,即:
持有期(日) 费率
持有期<7 1.5%
7<=持有期<30 0.75%
30<=持有期<365 0.50%
365<=持有期<730 0.25%
730<=持有期 0%
关于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持有期的计算,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相关规则为准。
场外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场外赎回的份额,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
30个自然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个自然月的,
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50%
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大于等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前述一个自然月按
30个自然日计算)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00-4800
网址: 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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