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9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
5-1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
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6】 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5月16日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 2013】 668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
8月6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3年8月12日生效。
自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9月5日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平稳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民生加银平
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运作方式以及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6年10月14日起,由原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民生
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生加银平稳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对已经成立的开
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
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及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变更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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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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