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1-28 09:02:56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28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5-1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
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5月16日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3】668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
8月6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3年8月12日生效。
自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9月5日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平稳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民生加银平
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运作方式以及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6年10月14日起,由原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民生
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生加银平稳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
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
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及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变更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5-2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
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
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
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
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
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
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