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0-17 07:35:54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0-17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二次分红

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166904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8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A(场内简称:民生添利)

民生加银平稳

添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6904166905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元)

1.0771.07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元)

114,216,880.242,170,571.75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30.22

注:1、根据《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本数,以C类基金为依据),则本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3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2元。

3、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

效。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10月20日

除息日2017年10月23日(场内)2017年10月20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10月2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规定,本次基金分红发放日处于封闭期,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

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17年10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分派期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

高基金投资收益。

3.3本基金红利发放日处于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3.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

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