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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1 07:23:57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0-11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1669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8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生

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10月16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10月16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

券A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



166904166905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

是是

注:(1)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为“民生添利”。

(2)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A类份额进行申购、赎回,

C类份额仅允许在场外进行申购、赎回。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

业务的开放期为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5至20个工作日。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

务。

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转型生效日起一年(包括基金合同转型生

效日),即2016年10月14日至2017年10月13日。本基金第二次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7年10月13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的期间,

即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

19日、2017年10月20日。自2017年10月21日起进入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尚不足五个工作日时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

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

间要求,即确保每一开放期至少达到5个工作日。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

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3

场外申购时,投资者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

加购买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为准。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元(含申购费),同时申购金额必须

是整数金额。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A类基金份额申

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

购费率

M<100万0.80%

0

100万≤M<200万0.50%

200万≤M<500万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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