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11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一次分红公告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69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1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民生加银平
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8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场
内简称:民生增利) 民生加银平稳增
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902 16690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131 1.011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1,204,298.67 575,864.1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7 0.06
注: 1、根据《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
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1 元(含本数,以 C 类基金为依据),则基金须
在 15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2、本次分红方案:每 10 份 A 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07 元,每 10 份 C 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06 元。
3、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 2016】 1863 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生效。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16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 月 17 日(场内) 2018 年 1 月 16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
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本次基金分红发放日处于开放期,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
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选择红
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8 年 1 月 16 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
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
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
税[ 2002] 128 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分派期间(2018 年 1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2 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
投资收益。
3.3 本基金分红期间处于开放期,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
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开放期间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
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
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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