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30 10:02:47 股吧网页版
关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30


关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民生加银平
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63)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基金合同
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 2022 年
5 月 3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17:00 止,并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表决通过了《关
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详见 2022 年 6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
(http://www.msjyfund.com.cn)等规定媒介的《关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内简
称为“民生增利定开”,基金代码为 166902,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611 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 民生增利定开

交易代码 166902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定期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 2022 年 7 月 5 日

终止申购、赎回日 2022 年 7 月 5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4 日,即在 2022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
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终止上市后续事项

(一)本基金已自 2022 年 5 月 21 日起进入本基金的第八个封闭期,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
开市起停牌,不再复牌直至终止上市,自 2022 年 6 月 27 日起不再接受转托管业
务。本基金自 2022 年 6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
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